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宜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梁、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子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附件1 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序号 税则号列① 商品名称②
1 02071100 鲜或冷的整只鸡
2 02071200 冻的整只鸡
3 02071311 鲜或冷的带骨鸡块
4 02071319 鲜或冷的其他鸡块
5 02071321 鲜或冷的鸡翼(不包括翼尖)
6 02071329 鲜或冷的其他鸡杂碎
7 02071411 冻的带骨鸡块
8 02071419 冻的其他鸡块
9 02071421 冻的鸡翼(不包括翼尖)
10 02071422 冻的鸡爪
11 02071429 冻的其他鸡杂碎
12 16023210 鸡罐头
13 16023291 制作或保藏的鸡胸肉
14 16023292 制作或保藏的鸡腿肉
15 16023299 制作或保藏的其他鸡肉
16 10011100 种用硬粒小麦
17 10011900 非种用硬粒小麦
18 10019100 种用其他小麦及混合麦
19 10019900 非种用其他小麦及混合麦
20 11010000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
21 11031100 小麦粗粒及粗粉
22 11032010 小麦团粒
23 10051000 种用玉米
24 10059000 非种用玉米
25 11022000 玉米细粉
26 11031300 玉米粗粒及粗粉
27 11042300 经其他加工的玉米
28 52010000 未梳的棉花
29 52030000 已梳的棉花
注:①税则号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的税则号列。②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中的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